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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

日期:2018-11-15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燃气网

2018
11/1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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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 燃气 民生用气

    11月1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实施。
 
    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安全负荷用气;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全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3日
 
  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省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确保民生用气保障不留死角,针对今冬明春上游气源不足、我市供需缺口巨大,压非保民、“煤改气”清洁供暖矛盾突出,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城市燃气系统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民生用气保障工作,直面保供短板和制约因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协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全市2018—2019年采暖季保供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统筹今冬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规范用气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强化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以气定改推进“煤改气”,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
 
  二、责任分工
 
  (一)市级领导。
 
  1.吕健常务副市长:对接省政府相关领导、省发改委。在高峰供气前,组织召开中石油、延长集团、陕西燃气集团、长庆气田等上游供气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出现应急情况时力争上游供气单位向我市增加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尽量保障高峰月和高峰小时供气量。牵头落实分级保供预案,强化监管,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2.王勇副市长:对接延长集团、省天然气公司,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气源协调成果。带队拜访延长集团高层,争取增供气量向我市倾斜,对接延长集团与我市长期合作建设第三气源项目事宜,监督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和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等15家燃气企业做好高峰供气各项工作。按照惯例,择机赴陕北生产一线组织慰问长庆气田和陕西燃气集团员工。
 
  3.强晓安副市长: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严格履行已签订购销合同的最新精神,持续对接中石油,力争落实今冬明春长贸合同中签订的2.61亿立方米合同气量。
 
  (二)市级部门。
 
  1.市发改委:牵头组织我市2018—2019年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气源协调成果,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陕西燃气集团、延长集团和中石油,力争上游气源优先保障我市民生用气。组织召开冬季天然气保供和清洁取暖工作会议,研判天然气供需缺口与大气污染防治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铁腕治霾办配合)。
 
  以坚持市场化原则为前提,在应急保供等特殊时段加强对气源的统筹协调,规范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市市政局、市物价局配合)。
 
  牵头落实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作出预测预警,适时组织启动我市天然气应急供应预案。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实施分级调峰。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配合)。
 
  2.市市政局: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集中供热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执行工作和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城燃企业配合)。
 
  3.市物价局: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将调价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方案,举行听证会,尽快完成调价工作。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促进削峰填谷,引导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配合)。
 
  4.市财政局:牵头组织我市冬季高峰供气保障财政补贴和资金准备工作。季节性调价疏导机制未建立前,优先落实去年企业采购LNG价格倒挂亏损的2.1亿元资金,11月15日供暖前,落实补贴资金到位,缓解企业购买LNG资金困难,调价机制建立后统一算账。同时,做好今冬明春采购LNG和议价气的预留资金方案以应对特殊和紧急情况。制定补贴方案,对重点地区和领域因采购高价气而产生的保供亏损给予补贴;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运行亏损给予补贴(市物价局、市发改委、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配合)。
 
  5.市环保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解决“煤改气”与煤炭削减的矛盾,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抓好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煤改气”要量力而行,坚持“先立后破”“以气定改”,循序渐进,服务国家能源战略、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
 
  6.市工信委: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做好本行业用户错峰生产、分级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7.市交通局:做好极端情况下,对公交车、出租车天然气补贴资金的测算和组织发放工作。
 
  (三)区县政府。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区县政府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本地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西安城投集团、燃气企业和集中供热企业。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和市市政局,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
 
  2.燃气企业: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能源结构调整、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尤其是做好冬季取暖期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根据预测结果,组织气源供应,针对供气缺口多渠道采购气源。制定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加强需求侧管理,全力推进天然气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应急保供信息报送制度。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自管网压力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气锅炉和燃煤锅炉利用,做好本企业供热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综合施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组织。
 
  成立全市天然气应急指挥工作组,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有序用气机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协同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组 长:吕健 王勇
 
  副 组 长:樊军荣、田地、陈长春、王建东、李振高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
 
  全市天然气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在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设立指挥部,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推进和落实。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应急指挥工作组实行联席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
 
  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广大企业和市民的理解支持。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及时正面发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燃气企业每日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每日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市发改委以应急指挥工作组名义视情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各类天然气保供的请示、专报和信息。
 
  (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应急指挥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为做好西安市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给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气源保障。
 
  (二)保障目标。
 
  保障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控制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四)适用范围。
 
  自预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它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后的天然气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五)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安全负荷用气;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成立应急指挥工作组。
 
  为加强预案施行期间西安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全市“一盘棋”应急领导机制,成立天然气保供应急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吕健任组长、副市长王勇任副组长,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全市天然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根据实际供需矛盾和执行效果调整应急响应措施;决定应急处置措施新闻发布的内容;在应急状态下,根据需要临时调度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决策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应急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陈长春兼任,负责向应急指挥工作组提出启动或终止预案的建议;依照应急指挥工作组指令下发启动、终止预案的通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应急指挥调度,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组织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材料的组织和发布工作;承担工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二)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及职责。
 
  1.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压非保民”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自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及时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拟定减限名单(城六区政府直接执行按本《应急预案》确定的减限名单);服从应急指挥工作组调度,严格按照应急处置需要,抓好本辖区内应急预案执行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2.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预案启动、处置措施执行等相关信息内容,指导工作组成员单位做好天然气保障政策宣传工作。
 
  3.市发改委:履行好工作组办公室职责,对接省发改委和上游供气企业,争取上游增供气量指标向我市倾斜。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
 
  4.市物价局:理顺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天然气价格监管工作。
 
  5.市市政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各燃气企业制定、落实响应预案和处置措施,监督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工作。负责按照预案启动级别需要,组织热力企业采取措施,保障全市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6.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根据工作组办公室下发的减限名单和减限要求,做好工业企业停限、交通企业错峰用气及出租车燃气补贴发放、商业企业停限等有序用气安排,让气于民。
 
  7.市财政局:按照应急指挥工作组要求筹措天然气保供财政补贴资金。
 
  8.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全市天然气输配、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9. 市质监局:负责做好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按照应急指挥工作组拟定的天然气运输车辆行驶的具体路线,制定勤务安排,在沿线增派警力,加强道路疏导,保障车辆通行条件,确保运输通道畅通。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
 
  1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积极争取气源供应,落实安全、有序、稳定用气措施,督促所属企业认真履行本预案要求。
 
  12.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执行工作组下达的保供指令;根据本预案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供气区域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预警状态确定减限对象名单,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确保全市保供部署落实到位,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各自供气情况及时上报启动、调整、中止预案的请示。
 
  三、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清洁供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做好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大小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五个等级。
 
  1.Ⅴ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全市日供需缺口小于5%(即约1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Ⅴ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2.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5%(即约10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10%(即2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Ⅳ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根据供需状况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同时,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
 
  3.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10%(即约20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15%(即3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Ⅲ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最大达4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4.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15%(即约30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20%(即4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Ⅱ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最大达7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5.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在最极端情况下,当日供需缺口超过20%(即400万立方米/日)时,届时将进入应急保供Ⅰ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范围共划分9个区块,根据供需缺口,在缺口大于400万立方米/日后,九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可以每周轮换一个区块)。每增加100万立方米/日缺口,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除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外,其他燃气公司在执行各自方案的同时,需按此方案执行)。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处置程序。
 
  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天然气经营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预案级别后,上报应急指挥工作组批准实施。
 
  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工作组办公室应立即部署预案处置措施的实施,做好信息联络,及时向应急指挥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发布工作;应急指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应急预案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燃气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市发改委以应急指挥工作组名义视情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各类天然气保供请示、专报和信息。
 
  应急指挥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在应急指挥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借故不支持、拖延应急处置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本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三)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本预案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四)预案终止后,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公文相关附件: 市政办函[2018]27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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