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神木市物价局决定召开神木市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9时,在神木市兴杨国际酒店12楼会议室召开。
二、价格方案要点
(一)配气价格及终端销售价格水平
购气成本由上游供气方的实际综合销售价格和管输费用组成;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确定。
1、居民用户。综合配气价格为 0.70元/m³,分类居民配气价格为0.65元/m³。居民用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1.83元/m³调整到1.88元/m³,上调0.05元/m³;第二档气价由现行的2.20元/m³调整到2.26元/m³,上调0.06元/m³;第三档气价由现行的2.75元/m³调整到2.82元/m³,上调0.07元/m³。
2、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居民集中采暖锅炉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现行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见附表)
3、非居民用户。综合配气价格为0.70元/m³,分类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82元/m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14元/m³调整到2.05元/m³,下调0.09元/m³。
(二)影响分析
对城镇居民家庭,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按调价幅度每立方米 0.05元测算,每月增支1元;使用家庭壁挂炉采暖用户按第一档最高使用量2500立方米测算,每个采暖期增支125元。
(三)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神木城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和城市配气价格组成。上游基准门站价格由国家发改委适时进行浮动,城市配气价格由神木市人民政府(物价局)确定。
2、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当上游基准门站价格发生上浮或下降变动时,终端销售价格相应同向调整,予以提高或降低。
终端销售价格=基准门站价格±基准门站价格浮动额+管道运输价格+城市配气价格
3、多气源供气时,按照“保民压非”的原则,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实行联动,确定实行联动,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且不超过加权平均水平酌情确定。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
4、根据天然气上中游价格变化情况及神木城区的实际,按照“保民压非”的原则,由燃气企业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适时决定启动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终端销售价格相应同向调整。
5、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及时提供天然气采购合同、结算票据等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6、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通过后,今后神木城区天然气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9名)
杨亚君(居民)、张文艳(居民)、王彩娥(居民)、王 雨(居民)、刘在娥(居民)、呼成刚(酒店经营者)、王 讷(酒店经营者)、张荣华(酒店经营者)、蒋建龙(加气站经营者)。
(二)经营者代表(2名)
杨立峰(陕西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廉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人大代表(1名)
黄宝卿(神木镇迎宾路街道办)。
(四)政协委员(1名)
王增强(神木镇继业路办事处)。
(五)政府工作部门(5名)
刘治国(住建局)、孙宏伟(法制办)、白 洁(财政局)、徐越先(国资办)、任补田(市消费者协会)。
(六)专家学者(2名)
王伟(安 全工程师)、刘 雄(安全工程师)。
(七)旁听代表(5名)
尚明华(居民)、奥厚则(居民)、王利芳(居民)、郭伟红(企业员工)、贺彦丰(企业员工)。
四、听证人名单
白志云 市物价局局长
折亚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治军 市成本调查监审队队长
王小东 市物价局干部
杜晓伟 市物价局干部
特此公告。
神木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