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快签订
煤层气和
煤炭矿业权重叠区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支持煤层气、
煤炭矿业权正常办理延续、变更等手续,促进煤层气煤炭两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采气采煤有序衔接,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尽快完成重叠区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已签订重叠区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的,要认真执行协议内容,维护矿区正常秩序。
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签订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区
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的通知
晋自然资函〔2018〕91号
各煤层气(油气)矿业权人、煤炭矿业权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区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41号)印发以来,许多煤炭、煤层气矿业权人通过自主协商、签订协议,建立日常协调保障机制,探索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合作模式,有效解决了重叠区争议问题。但仍有部分矿煤炭、煤层气矿业权人未签订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不仅影响矿业权正常延续,也导致重叠区争议时有发生。
为支持煤层气、煤炭矿业权正常办理延续、变更等手续,促进煤层气煤炭两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采气采煤有序衔接,保障矿区安全生产,请各煤层气(油气)矿业权人、煤炭矿业权人在自主协商基础上,按照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区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示范文本》(晋国土资函〔2017〕1211号),尽快完成重叠区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已签订重叠区资源利用安全互保协议书的,要认真执行协议内容,维护矿区正常秩序。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