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日照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
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明确,日照市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自2018年11月23日起由3.247元/立方米调整为3.996元/立方米。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
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步调整。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
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价格发〔2018〕18号
市区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日照市天然气公司《关于我市供暖期天然气有关情况的汇报》,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于11月1日起上调了我市供暖期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并调整了日照市居民、非居民管道用气比例。按照管道天然气有关价格政策,经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照市市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自2018年11月23日起由3.247元/立方米调整为3.996元/立方米。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步调整。
二、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稳定。
日照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