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区城镇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企业登记制度,然气用户表内管道、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以下简称:安装维修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到铜梁区经济信息委登记后才能在我区行政辖区内开展安装维修活动。
规范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行为,加强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人员管理,安装维修人员只能在一个企业执业,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天然气用户端的安装维修业务,加大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的检查力度,对无《资质证书》从事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业务的或者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要求的企业和个人,我委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原文如下;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区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秩序的
通 知
铜经信发〔2018〕105号
各镇街经发办,有关企业:
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至11月份全国共计发生燃气事故728起,死64人,伤855人。其中室内燃气事故482起,占事故总数的66%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天然气用户户内设施安装管理提升安全水平的通知》(渝经信环资[2018]13号)的要求,为切实规范管道燃气用户端的安装、维修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天然气使用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规范安装维修,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企业登记制度
天然气用户表内管道、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以下简称:安装维修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经营活动,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到铜梁区经济信息委登记后才能在我区行政辖区内开展安装维修活动,登记所需资料详见附件一。
二、规范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行为
(一)经登记后在我区开展安装维修业务的企业,其作业应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2)、《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等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
(二)安装维修企业在接到用户申请后,应在企业承诺时限内予以安装。对因用户提供不符合规范的天然气设施或安装要求,应拒绝安装,并出具《拒绝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告知书》(附件二)。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在天然气计量表后进行作业,不准擅自移动天然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
(三)安装维修企业安装完毕,应对用户端试压测漏,并出具《户内
天然气管道工程安装维修自查表》(附件三)(以下简称《自查表》)。经试压测漏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整改,确保符合通气条件。安装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同时应向用户出具正式发票。
三、认真做好天然气用户端通气验收工作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在用户申请通气后应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经现场确认安装合格后予以通气;检测不合格的,出具《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不合格告知书》(附件四),书面告知安装维修企业和用户,并督促安装维修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气,安装维修企业整改两次后还不合格的,书面告知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强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人员管理
从事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市级天然气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重庆市天然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天然气用户端的安装维修业务,严禁安装维修人员无证上岗。安装维修人员只能在一个企业执业,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天然气用户端的安装维修业务。
五、加强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监督检查
(一)加大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的检查力度,对无《资质证书》从事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业务的或者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要求的企业和个人,我委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用户端设施安全、安全用气的宣传,积极协助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六、本通知适用本行政辖区内天然气用户端的安装和维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企业需将相关资料送到铜梁区经信委进行登记,我委将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安装维修企业我委通过铜梁媒体对外公布后方可开展业务。
七、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30日
附件:1.安装维修企业登记材料清单
2.拒绝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告知书
3.户内天然气管道工程安装维修自查表
4.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不合格告知书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
安装维修企业登记材料清单
一、燃气管道安装企业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六)安装人员劳动雇佣关系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八)抢修专用车辆、必要的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清单并附五寸照片;
(九)作业标准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客户服务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二)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五)《职业技能岗位证》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七)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劳动雇佣关系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九)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的《燃气具安装、维修业务委托书》;
(十)抢修专用车辆、必要的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清单并附五寸照片;
(十一)作业标准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客户服务等有关规章制度。
附件2
拒绝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文件规定,你户的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申请不符合以下规定:
1.
2.
3.
4.
不具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条件,我司按相关规范、标准及文件规定不予安装。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维修自查表
**公司编号: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燃气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为规范天然气用户端室内管道、开关阀门、连接软管和燃烧器具等安装维修管理,全面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切实减少天然气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安全用气,做到有责可查,有责可追规范安装维修等。我司由天然气主管部门公示,受天然气用户申请并委托,特开展户内管道工程的安装、维修、检测工作。
备注:
一、用户信息
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二、自查单位及人员信息(由管道安装企业填写)
资质情况: (资格证编号)
检测人员姓名: (从业资格证号)
三、燃烧器具信息(由燃烧器具安装企业填写)
器具品牌: 数量: 报废日期:
安装公司:
安装人员: 检验人员: 资质编号:
四、服务承诺:我司向用户提供安装服务后我司负责室内天然气管道(燃烧器具)的维修和质保,;维修或更换室内天然气管道(燃烧器具)时请通知我司安装和检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我司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五、质量安全和质保:由我司提供安装维修服务的,我司将严格按国家法定的质保期限执行。
六、安全责任的承担:我司安装的室内天然气管道(燃烧器具),用户使用过程中因我司安装维修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的,均由我司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七、用气场所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阀和双向对流风百叶窗的必须安装,若出现事故,由用户自己承担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和损失及后果。
用户共同参与验收确定检测合格后签字:
安装维修单位联系电话: ;抢险维修投诉电话:
安装维修单位: (盖章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4
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不合格告知书
根据《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文件要求,我司在通气前对你户的天然气用户端安装进行检测,你户的天然气用户端安装不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燃气管道部分:
(1) 您处存在以下隐患:
(2) 需整改的详细措施:
2.燃气燃烧器具部分:
(1) 您处存在以下隐患:
(2) 需整改的详细措施:
3.用气场所环境部分:
(1) 您处存在以下隐患:
(2) 需整改的详细措施:
请你户在接到此告知书1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通气。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