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畜牧兽医局关于采购
沼气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8-298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畜牧兽医局
地址:延川县南关
联系人:张小伟
电话:187911181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孙兵
电话:0911-8331529
传真:0911-833152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川县畜牧兽医局关于采购沼气设备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按照《延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方案》要求需采购沼气设备两套。(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42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评审现场进行查询)。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2-21 09:00:00至2018-12-27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7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1-17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331529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4、账 号: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