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
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农村“
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运营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
燃气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农村“煤改气”工程项目的源头把关。项目设计阶段、建设阶段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投用;项目投用前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切实做好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燃气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
原文如下:
关于加强全省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农村
“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运营的通知
豫建城〔2018〕1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今年11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天然气爆炸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1月7日,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公司在切换加热炉天然气燃料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11月14日,辽宁大连两辆液化天然气罐车在非法加气过程中泄露着火爆炸。以上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单位和人员对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管控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0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全省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运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在民用燃料、工业燃料、化工原料等领域广泛应用,“煤改气”项目快速推进实施,天然气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消费量大幅增长;但由于天然气爆炸下限低、爆炸极限范围宽,如果发生泄漏,空气中浓度达到5%—15%左右,遇到火源就会引发爆炸。随着天然气大范围使用,安全管理的新情况、新风险、新问题随之出现。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供暖季节,天然气储运及使用量大增,安全生产的风险也随之增大。各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风险,深刻汲取国内外天然气泄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农村“煤改气”工程项目的源头把关
农村“煤改气”工程必须全过程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建办城函〔2018〕647号)和我省《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项目设计阶段、建设阶段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投用;项目投用前要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天然气供气企业单位要主动对用气人员、居民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指导用气企业、个人安全用气。
三、切实做好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
要把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管控火源作为防范事故的关键环节,燃气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要重点针对可能泄漏的法兰、阀门、充装等部位和环节,以及使用天然气的受限空间等环境,严格按照标准安装,配备泄漏检测报警设施。要严格落实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相关管理要求。置换点火时要确保火种到位后再开天然气阀门。发现天然气泄漏时,要第一时间切断泄漏源,立即通风置换,现场不得启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使用非防爆工具,禁止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行为,严格管控点火源。
四、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定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专项方案,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尤其是农村“煤改气”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安全风险分布。发现问题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及人员予以严厉惩处,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燃气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开展偷盗天然气专项治理活动。对于偷盗城镇管道燃气现象,各地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治理,确保城镇燃气稳定供应和运行。
五、积极做好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建立企地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制定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对天然气用户特别是对广大农村用户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对天然气危险特性的认识和安全操作、使用常识,提高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