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桐乡港华
天然气有限公司洲泉
LNG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材料,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有关规定进行受理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洲泉LNG站项目
建设地点:桐乡市洲泉镇南庄村环城南路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本、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到市公共服务中心一号楼一楼西厅查阅。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7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环保审批部门联系人:彭颖菁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传真:0573-8807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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