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个月来上游综合门站价格涨幅较大,市物价局26日决定,启动荆门城区非居民
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联动调整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今年10月,荆门市决定建立荆门城区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综合门站价格波动幅度每立方米高于0.1元时,启动联动机制调价程序;当波动幅度每立方米低于0.1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建立联动机制,有利于疏导因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浮动造成的价格矛盾,鼓励天然气企业积极争取
气源,保证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维持荆门市天然气行业正常经营和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相对稳定。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上游管道公司在每年冬季用气高峰期季节性上浮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今年从9月起就开始上浮了门站价格。荆门市部分气源是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网上竞价而确定价格,还有部分气源是高价采购的LNG天然气,受此影响,荆门市非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上浮幅度较大。
按照市物价局通知精神,此次纳入联动调整的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出租车车用天然气转供价格和销售价格不纳入联动机制实施范围。此次联动,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联动期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规定2.65元/每立方米的基础上上涨0.38元/立方米,第二步是2019年3月31日后,市物价局组织对联动期间门站价格及用气情况进行清算,疏导超过上游基准门站价格20%的部分和车用天然气应联动未联动的部分,拟定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具体内容见2版《市物价局关于联动调整荆门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