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
天然气利用工程经松发改可研〔2018〕489号文件批准建设,松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松阳县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松阳县
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浙方商2019-001
2.采购项目:松阳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松阳县管道天然气(不含松阳县工业集中区)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期内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要求如下:
▲4.1、建设内容及进度要求
根据《松阳县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2013-2020年),至规划末期,松古平原天然气场站主要有天然气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1座,汽车加气站2座;象溪、大东坝、玉岩等乡镇LNG瓶组站各1座及所在区域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建立天然气储备,储气能力符合国家规定。
具体实施进度要求为:
(1)2019年实施天然气场站建设;
(2)2019年实施松阳县中心城区(西屏街道办事处、水南街道办事处、望松街道办事处)、古市镇、赤寿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天然气管网建设;
(3)2020年实施新兴镇、叶村乡、斋坛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天然气管网建设;
(4)2021-2022年实施竹源乡、樟溪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天然气管网建设;
(5)2023-2025年实施象溪镇人民政府所在地LNG瓶组站建设;
(6)2025-2030年实施玉岩镇、大东坝镇人民政府所在地LNG瓶组站建设;
(7)原则上2030年实施枫坪乡、安民乡、板桥乡、裕溪乡、三都乡、四都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LNG瓶组站建设;
(8)加气站建设进度根据政府要求进行投资建设。
▲4.2、实施方案及投资估算
供应商根据建设内容要求结合《松阳县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年)、《可研》编制实施方案及投资估算
▲4.3、项目公司
4.3.1、特许经营者
特许经营者必须符合《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
4.3.2、股权情况
本项目要求项目公司注册地设立在松阳县。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20%(约人民币2500.00万元),社会资本占总股本的100%。项目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到位。
4.3.3、股东变更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成交人在松阳县约定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为了保证企业稳定经营,用户用气的安全,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对天然气公司的股权变更作如下约定:
(1)在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生效后五(5)年内天然气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变化,天然气公司的股东不得将其在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拥有的股份或权益进行转让,除非这种转让为中国法律所要求,或是法院、法庭或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所命令的转让。
(2)符合项目公司章程载明非控股股东转让的规定,自生效日期起五(5)年后,经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先书面同意,天然气公司的非控股股东可以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天然气公司的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的决议;
②天然气公司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股东会决议原件以及受让方的相关资料,该资料至少包括受让方的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在城市管道天然气行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以及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③受让方应在资信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在国内同行业中的良好水平,并能证明其有能力促使天然气公司承担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且为此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一份承诺书。
④天然气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应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书面声明,表明其已经完全理解并承诺遵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全部条款规定的内容。
4.3.4、财务管理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政府以天然气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值来回购到期资产,所以资产的最终回购额与天然气公司执行的财务政策、投资状况等密切相关,为了使政府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回购到期资产,对天然气公司的财务政策提出以下要求:
(1)天然气公司报送给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应保证特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如果天然气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并经过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经营其它业务,必须将此项业务与特许经营业务在财务上进行分项核算;
(2)天然气公司要将其财务管理制度报送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要符合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银行账户管理、银行支票管理、现金管理、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采购与物资管理、支出管理、往来账目管理、利润管理、财务计划管理、发票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会计档案管理。
(3)天然气公司每月要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上月的财务报告,每年4月1日前要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4、特许经营方式
在合作期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松阳县域(不含工业经济集中区)管道天然气的建设、运营,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4.5、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为松阳县域(不含工业经济集中区)的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经营。
▲4.6、运营期
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至2040年10月28日止。
▲4.7、付费
使用者付费,天然气销售价格应不高于松阳县周边县市的气价(指莲都、遂昌、云和三地气价中的最低价),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气价收取。
▲4.8、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程序
因发改的调价文件要求调价或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松阳县域(不含工业经济集中区)天然气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应不高于松阳县周边县市的气价(指莲都、遂昌、云和三地气价中的最低价),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气价收取。
▲4.9、财政性扶持资金
项目公司以本项目名义获取的财政性扶持资金由松阳县人民政府统筹使用。
▲4.10、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天然气管网资产的处置
松阳县域(不含工业经济集中区)新华路、育英路等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天然气管网资产按建设成本出让给特许经营者,松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由特许经营者支付。
▲4.11、服务标准
乙方应建立功能完善的服务平台,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保证其所提供的管道天然气服务质量不低于《浙江省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4.12、项目实施
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深化特许经营区域范围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5.付费模式:使用者付费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6.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整;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资格审查:磋商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8.磋商文件获取:
8.1磋商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恕不退还。
8.2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3报名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阳分公司(松阳县要津南路53号国宇大厦701室)。
8.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售或电子文件发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供应商需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表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576853533@qq.com),并同时将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不退还)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阳分公司,开户银行:松阳县建设银行,账号:3300 1697 6350 5300 2110)。经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磋商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
9.磋商保证金交纳:
9.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00元)
9.2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09:30前(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磋商供应商应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交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以银行保函交纳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超出磋商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汇票的商业银行应在松阳县设有分支机构。银行保函的开具对象为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汇票收款单位(户名)同转帐、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银行账号:201000126690561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1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12. 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1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13. 竞争性磋商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14.其它事项
14.1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将被拒绝;
1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5.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朱爱芬 联系电话:0578- 8809077
地址:松阳县公园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樱滨 联系电话:0578-8801634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丹枫路676号
16.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sy.lssggzy.com/syweb/)、中国松阳网(www.songyang.gov.cn)。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