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岁末年初和全省“两会”、春节期间
能源安全生产,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推动2019年春节前完成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任务,落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开展能源安全生产、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和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情况督查的通知》(黔能源监管〔2019〕11号)安排,省能源局副局长张全毅率第四督查组于1月15日至1月16日对黔西南州开展现场督查工作。
在黔西南州能源局、相关县(市)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督查组实地查看了中缅天然气管道“6·10”事故点修复情况,对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开展了井下现场安全检查,查看了清水河电厂、兴义电厂的进煤情况,了解阳光燃气
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情况,前往金州电力、登高铝业进行了现场调研,现场考察了贞丰电厂建设情况。
张全毅副局长要求黔西南州各级能源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好自身职责,做好能源安全生产、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开展力度,并对黔西南州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提出进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企业严格自查、县级全面检查、州级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煤矿和
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认真落实全省能源工作会议和全省电煤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完成2019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任务,稳定好煤电双方供需关系;三是天然气建设和使用企业要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04号)要求,做好天然气使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用气人员安全培训。
截至1月15日,黔西南州煤炭企业已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891万吨,已完成州内火电企业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任务量。
督查组听取中石油西南管道公司对“6·10”事故点修复情况介绍
督查组了解振兴煤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督查组现场了解兴义电厂电煤收储及长协签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