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和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漳州
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漳环审〔2015〕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开工前环境保护相关信息,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漳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以下简称“漳州
LNG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海市隆教乡流会村兴古湾,实际选址与环评一致。
开工日期: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预计工期42个月。
施工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环境监理单位: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接收站和码头两个部分,接收站一期规模300万吨/年,建设3座16万立方米储罐、8~27万立方米LNG船接卸泊位(兼靠3~8万立方米LNG 转运船)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先期建设2座16万方LNG储罐,后续视市场情况再扩建1座。
二、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开展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3月10日,漳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漳环审〔2015〕4号”文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8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三、工程陆域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实施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建筑材料按固定场分类停放和堆存。所用袋装水泥堆放在专用的临时库房内。混凝土预制构件由预制构件提供。
2.改进施工方法。长期堆放在户外的散粒建筑材料采用雨布覆盖或经常洒水保持湿润。现场混凝土搅拌时设置围档。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
3.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在浇基础和地坪阶段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使用少量水泥采用密封槽车运输。
4.加强车辆管理。保持施工车辆车况良好,使用合格柴汽油。严禁装载过量,并采取蓬布遮盖等密封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与建筑材料。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期工地废物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组织清除。
2.施工现场及时清除土方到准予堆放点,一概不准随便倾倒。
3.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土建泥浆水、车辆冲洗水以及外排雨水等在施工前期设计好排水沟和沉淀池,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作冲洗复用水。对排放的生活污水、厕所冲洗水设临时化粪池进行消化处理,严禁污水遍地横流。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严禁随意堆放。
2.生活垃圾袋装化,指定专人管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3.建筑废料实行分类堆放,对于可回收的建筑废料予以回收处理。
4.废机油等集中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
2.距居民区较近的工点,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的工点,施工单位须向环保部门申领夜间施工证,并发布公告。
3.施工车辆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
4.对较近敏感点抽样监测,视结果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五)实施计划
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将在施工开始前完成规划,并在施工过程中全程落实。
四、工程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及实施计划
(一)海上疏浚作业与柱桩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 疏浚采用抓斗、自航耙吸式挖泥船配合施工,控制悬浮泥沙产生的污染。
2.控制挖泥船的溢流时间,采用专用管道排放疏浚溢流水至底部。
3.加强观测和控制,控制打桩引起的泥沙搅动。
4.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经船舶自带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5.施工船采用含硫量小于0.5%的清洁柴油。
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水泥、沙石料统一堆放,设置盖棚,起尘严重的场所加设挡风尘设施。施工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量小的船舶、车辆。
7.在航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同时和邻近企业加强沟通,避免海损事故发生。
(二)疏浚物海上倾倒过程环境保护措施
1.划定的抛泥区倾倒。施工所挖泥沙外抛利用厦门港现有的抛泥区,中心位置118°10′15″E,24°11′52″N,半径2km。在项目施工前办理相关手续。
2.在抛泥区外围设置明显标志。
3.运泥船到位倾倒。运泥船严格在倾倒区进行倾倒作业,严禁未到达指定区域便实施抛泥。在运泥途中加强观察、控制航速,防止船运泥沙外溢。
4.严防泥浆泄漏。运泥船抛泥完毕后及时关闭舱门,并确定舱门关闭无误后方可返航。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防护准备并停止挖泥和倾倒作业。
(三)水下爆破环境保护措施
1.炸礁前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2.施工期应尽可能应避开鱼类繁育的高峰季节(3-5月)。
3.由爆破工程师设计爆炸方案,尽量减少炸药的用量。
4.爆破作业前采用声墙驱、空压机产生噪声等声驱法赶法驱赶鱼群。爆破作业时先采用小药量试爆以驱赶鱼类等海洋生物远离作业区。
5.采用环保炸礁工艺,严格控制一次爆破总药量和微差爆破最大一段药量。
6.爆破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实行水域警戒。
(四)施工船舶污染控制管理
1.水上、水下施工向海事部门申请,核准并发布航行通告后再进行。
2.严禁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安全区,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水域。
3.加强船舶环境管理,防止发生跑、冒、滴、漏油,以及相应的处置措施。
(五)海洋生态补偿
根据《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施工期悬浮泥沙造成的海洋生态资源损失为146.863万元。海洋生态补偿费用由建设单位向海洋渔业部门缴纳。
(六)实施计划
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将在海洋施工开始前完成规划,并在海洋施工过程中全程落实。
2019年1月23日
中海油福建漳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