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城固县
燃气充装、
气瓶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县安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博望、莲花、龙头、沙河营和柳林5个辖有燃气充装企业的镇(办)分管领导,17个镇(办)市管所及全县液化气充装、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冰通报了2019年全国5大燃气爆炸不安全事故及我县龙头镇“2.2”液化气闪爆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和事态发展,指出了城固县液化气充装、钢瓶经营使用总体安全状况及存在的具体问题;黄冰宣布即日起市场监管局将大力整顿充装、经营、使用燃气钢瓶不规范行为,从严管控,遏制不合格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从气站流出;黄冰表示“燃气安全不仅针对经营、使用企业,更是与全县人民日常生活安全息息相关的头等大事,一定要抓实抓好”。市场监管局胡建波宣读了液化气钢瓶及车载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玉祥天然气公司、平安液化气公司、城固县东方大酒店3家经营、使用企业就如何贯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市场监管局王志强就燃气充装企业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有效检验、证照报备,液化气、钢瓶经营企业对钢瓶使用年限、质量要求、编码、标志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培训讲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汪纪明就此次专项整治作了强调发言,他指出:燃气气瓶使用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安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既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一项为百姓除患铸安的民生实事。他强调:各地燃气爆炸不安全事故频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燃气经营、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履行气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职能股室在专项行动期间要按照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宣传引导、紧密配合”16字方针,努力做到齐抓共管、事半功倍。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击外来非法气瓶流入、液化气钢瓶非法存储运输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县安全形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