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燃气锅炉在线
监测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CS)2019ZF0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91-856259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2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2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902/t20190225_1167812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工程、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
(3)有效的环保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资质证书原件;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上(2)-(5)项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3)有效的环保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资质证书原件;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5)项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老师0991-85625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窦世娟0991-4833033转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