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海门市召开城区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居民生活用管道
燃气价格听证会,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申请人昆仑公司代表等,围绕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
海门市城区2016年11月完成
管道天然气改造,通过2017年整一年的营运,已具备定价条件。关于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经成本监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测算,并参照周边县市做法,拟定了三套方案。关于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不计利润或略低于成本的原则,拟定了两套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就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各阶梯年用气量等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同时方案还拟定了5项其他规定,分别是:阶梯气价以居民家庭户籍人口4人为基数,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75立方米,由供气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市区所有抄表到户且安装使用G1.6、G2.5燃气表的居民家庭用户,城镇其他居民家庭用户可选择阶梯气价或按第一阶梯气价上浮0.10元/立方米执行。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可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5立方米。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不满1年的按月折算。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制度,其销售价格为在第一阶梯气价基础上增加0.10元/立方米。
燃气价格和阶梯价格的制定涉及千家万户,社会涵盖面广。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将综合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完善调整方案,待定调价委员会集体审议,报市政府批准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