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石油
天然气(含
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事项。如何看待该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取消后如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回答。
答:取消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改为备案,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的重要举措。
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仅需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报必要信息,项目备案时间和审批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缩短,将进一步调动油气企业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方便中外油气企业开展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的具体办事指南,届时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开发布。
问:如何看待取消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取消后如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答:煤层气作为一种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技术难度大、投资规模大、风险高。在煤层气产业发展初期,为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我国设置了一批煤层气对外合作区块,以此引领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有20项、合作区块面积约1.67万平方公里,占到全国煤层气勘探开发区块面积的35%以上,是我国煤层气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我国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实行审批制,项目前期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建设进度。
取消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是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管理方式的重大调整,对我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促进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将会大幅压减项目建设周期,有助于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外方企业投资积极性,推动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加快实施,引领带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实现煤层气增储上产。
取消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行政许可事项,为煤层气对外合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带来重大挑战。取消总体开发方案审批后,如何确保上游企业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煤与煤层气协调开发等,将是面临的最大问题。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较快,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煤层气产业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落实有关改革要求,并以此为契机,针对煤层气对外合作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发挥煤层气产业规划指导作用,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过程,协助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煤层气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