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快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和静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静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有力的行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
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彻底淘汰整治能耗高、
环境污染重的高炉和燃煤锅炉。
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技术升级改造。
淘汰落后产能1家,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拿出800余万元,聘请专业拆除队伍,拆除炼铁128m³、178m³高炉各一座,拆除60㎡烧结机二台。技术升级改造3家,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两大钢铁企业已完成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已验收;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静县分公司已完成3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硫设施安装,已验收。
20吨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
全县有20吨以上燃煤锅炉共有13台,其中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公司供热锅炉4台,投入3000万元完成环保设施改造已投入使用;和静县瑞和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静县瑞德食品有限公司和库尔勒番昌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上游分公司完成脱硫脱硝设备安装工程,并投入使用;新疆沃德食品有限公司有4台已查封相关设备不再;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一台260吨/小时燃煤锅炉因发电成本高等原因停用,另一台20吨/小时生活区供暖燃煤锅炉,属“未批先建”,已拆除。
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县环保局、商经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建成区内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督促拆除工作。我县域内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76台,其中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4台。截至目前,52台已全部拆除并注销,1台改造成生物质燃料锅炉(和静县长城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台被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冻结(新疆静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公司资产已被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冻结,锅炉的供排水已拆除,其他均未拆除)。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目标,继续强化举措,广泛开展
燃煤锅炉整治及淘汰落后产能宣传教育,引导锅炉使用单位改用清洁能源,指导帮助企业更换成国家提倡的节能环保产品。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锅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