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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9-04-02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国际燃气网

2019
04/0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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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石油天然气管道 油气管道 能源供应

      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东营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有关油田、管道企业:

3月21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管道保护工作,坚决遏制油气管道重特大事故,省能源局决定在全省迅速开展管道保护隐患排查紧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管道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对于维护国家能源供应安全、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油气长输管道里程达1.26万公里,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部分管线老旧、占压等问题突出,外部隐患治理形势严峻。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损失极为惨重,教训极为深刻,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一定要深刻认识管道保护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时刻绷紧管道安全这根弦,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以万分的清醒、万分的谨慎、万分的努力,压紧压实管道保护责任和措施,从严从细抓好管道保护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管道保护隐患排查紧急行动

一是立即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组织管道企业,立即开展管道保护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高危管段,逐项排查问题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所有企业都要在3日内,由企业负责人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加排查,并将本企业管道保护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报属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二是迅速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高后果区管段、站场、阀室等重点部位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要调派管道保护专家和执法人员参加,一周之内全部检查一遍。检查情况由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于检查结束后3日内,由县(市、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市汇总报省能源局。

三是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要对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以来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核查。凡是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四是组织开展随机抽查。省能源局将组成检查组,聘请专家参加,对全省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道保护情况,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市县进行执法,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整改。

三、落实责任,为全面加强管道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能源局成立防范化解管道重大风险工作专班,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也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分管同志要靠上抓,深入一线,亲力亲为,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管道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履行管道保护责任。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职尽责。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协调处理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管道企业要严格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管道日常巡护制度,加强第三方施工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外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三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管道企业要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充分利用典型案例,通过事故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修订完善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企地预案衔接,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应急信息报送时限要求,管道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50号)要求,第一时间向应急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同时将有关情况抄报属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对达到报送标准的管道保护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30分钟内将事故信息电话报至省能源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31-68627666)。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的通知.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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