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永康市建设局对位于市郊的某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检查。发现该液化气充装站存在给未定期检验、达到报废年限和生产检验日期标示不清的液化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现场查出7个不符合液化气灌装条件的液化气钢瓶,其中有1个已经灌装完毕。工作人员对上述7个液化气钢瓶给予扣押。
检查中还发现,该液化气瓶充装站,还存在气瓶充装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清、外来人员管理混乱、充装前后检查不规范等问题,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现场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查封处理。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液化气钢瓶存储危化品,国家对于液化气钢瓶有严格管理规定,每隔4年就要定期检验,对2006年以后生产的液化气钢瓶使用期限超过12年就直接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