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调整大荔县城区天然气价格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9-04-25    来源:大荔发改

国际燃气网

2019
04/25
17:5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非居民用气价格 车用天然气价格

 关于调整大荔县城区天然气价格问题的通知

 荔发改发(2019)110号
 
    大荔县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各天然气加气站: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情况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9]348号)和渭南市物价局的部署要求,现将大荔县城区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大荔县城区居民用气配气价格由现行0.40元/m3调整为0.396元/m3,下调0.004元/m3;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由现行0.80元/m3调整为0.793元/m3,下调0.007元/m3。
 
    二、调整城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由现行2.18元/m3调整为2.16元/m3,下调0.02元/m3。根据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政策规定,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按照与第一档气价的1:1.2和1:1.5比例确定的原则,调整后的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分别为2.60元/m3和3.24元/m3。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的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20元/m3调整为2.18元/m3,下调0.02元/m3。
 
    2.非居民用气价格由现行的2.58元/m3调整为2.56元/m3,下调0.02元/m3。
 
    3.大荔县车用天然气价格同步下调0.02元/m3,销售价格由3.72元/m3下调为3.70元/m3,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适当下浮。
 
    三、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19年4月25日起执行。
 
    四、各燃气企业要及时调整售气系统,严格执行价格调整时间、气价标准、气价分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切实将增值税率改革的红利让利于天然气用户,确保市场持续平稳。
 
    五、因调价时间与增值税下调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差额,在今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时核减。
 
    附件: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