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豫南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
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豫南LNG应急储备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你公司项目属新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已在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1725-45-03-056394),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位于确山县北环路北侧、334省道西侧,符合河南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规划,用地符合确山县供地政策,已通过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可行。项目总占地面积161096m2,总建筑面积33049.2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卸车系统、LNG 储存系统(2万m3的
LNG储罐1座)、LNG 增压输送系统、LNG气化系统、BOG处理系统、安全泄放系统和相应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工程装置及服务性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二、你公司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在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资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扬尘: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做到“7 个 100%”,即“施工现场 100%围挡、工地砂土 100%覆盖、工地主要道路 100%硬化、出入口 100%实行监控、出工地运输车辆 100%净车出场、外墙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 100%安装、工地 100%配备环保监督员”。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无废水外排。噪声: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可回收利用的作为废品外卖;产生的废弃碎石子等无法重复利用的建筑垃圾,暂存于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存场地,然后运往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置。二、运营期:1、环境空气:⑴食堂油烟废气:产生的油烟经“动态离心+静电式”复合式净化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小型)油烟排放浓度1.5 mg/m3的限值要求及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⑵火炬系统燃料燃烧废气:地面火炬系统燃烧废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⑶锅炉燃料燃烧废气:项目共设置一座锅炉房,项目
燃气锅炉采用烟气再循环和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废气全部引入1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的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均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⑷无组织排放的甲烷:天然气属危险性高的物质,厂内的设备选型、安装、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原则上不允许存在无组织的泄漏和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BOG经BOG处理单元处理后用于装卸车增压或管道外输,放泄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火炬系统燃烧后高空排放,且项目在各站场、管网人员密集的地方和关键连接处等设计了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和浓度报警系统,一旦发生泄漏,天然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1%,报警系统立即报警,通过分析确定泄漏点,调度中心立即发出抢修指令,从而避免泄漏事故的产生。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高盐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采取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废分子筛由供货商回收处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防渗漏容器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运走处置。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中西部综合仓库,面积约5m2,贮存能力约2t,须满足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要求。5、环境风险:加强场区卫生与安全管理,减少污染和危险事故的发生;加强密闭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更换易损部件,将工程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降至最小,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6、生态:项目建成后,要对场地内进行绿化建设,发挥生态效益,改善周围生态环境。
四、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五、项目新增总量指标为:SO2 0.0128t/a、NOX 0.389t/a、COD:0.0375t/a、NH3-N:0.0038t/a。
六、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八、该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 本批复有效期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批部门审核。
十、确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