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2018年11月冬季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会议关于“北方地区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暂缓居民用
气价格调整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原定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理顺城市
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暂缓举行,按照规定,我委于2018年11月27日将此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日前,国家发改委明确,2018年暂缓进行的理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工作要在2018-2019采暖季后抓紧启动。按照国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哈尔滨市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定于2019年5月17日在哈尔滨市信息中心(道里区工程街29号)召开。
2019年3月27日,针对
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由10%下调至9%),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我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5元下调至1.64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精神要求,统筹考虑天然气增值税税率和基准门站价格降低因素,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红利让利于民,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对2018年理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经测算,此次天然气增值税税率及基准门站价格下调,合计影响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02元。据此,在2018年调整方案基础上,将基准气价即第一档气价同比例下调每立方米0.02元,其他气价按规定计算。
经重新修订,最终提交本次会议听证的哈尔滨市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如下:一、第一档气价由每立方米2.80元调整至2.94元,较原方案下降0.02元;二、第二档气价由每立方米3.36元调整至3.53元,较原方案下降0.02元;三、第三档气价由每立方米4.20元调整至4.41元,较原方案下降0.03元;四、“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的气价标准”由每立方米3.08元调整至3.24元,较原方案下降0.02元;五、其他事项维持原实施方案不变。
另,2018年11月17日《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哈尔滨市理顺城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公布的27名听证会参加人及3名听证人中,政府部门参加人姜永明因机构改革岗位调离,经按程序推荐,更换为张纯;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路宁因家人病重,经按程序推荐,更换为赵鹏;其他人员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