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召开制定新兴县管道天然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成本监审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3:30
地点: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我县管道天然气供气成本的情况,在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结合我县居民生活
用气量实际情况,提出以下阶梯价格方案:
(一)拟定居民用气阶梯用量方案
将居民用气每户每月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实行按档超额累进加价计费办法。其中第一档覆盖市区管道用气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覆盖95%居民用户,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用气部分的居民用户。
1、方案一:居民用气量不分季节,标准用气量每月每户第一档0-30m³ ,第二档31-46m³,第三档47m³及以上。(注:按年用气量累总超额累进加价计费)。
2、方案二:将居民用气量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的标准,其余的月份执行非夏季的标准。夏季的标准用气量为每月每户第一档0-25m³,第二档26-41m³,第三档42m³以上。非夏季的标准用气量每月每户第一档0-32m³,第二档33-48m³,第三档49m³及以上(注:按夏季和非夏季用气量累总超额累进加价计费)。
居民用户家庭人数以4人为计量单位,超4人及以上的可凭户口簿按居民用气月人均用气量夏季6m³和非夏季8m³标准(不分季节的按人均7m³)相应增加用气量。
(二)拟定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381号)的相关规定,按现行居民用气价格4.2元/m³核定,拟定价格方案。
1、方案一:居民阶梯价格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按1:1.1:1.3比价确定。居民用气价格:第一档4.20元/m³、第二档4.62元/m³、第三档5.46元/m³。
2、方案二:居民阶梯价格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按1:1.2:1.5比价确定。居民用气价格:第一档4.20元/m³、第二档5.04元/m³、第三档6.3元/m³。
三、成本监审情况
采取成本监审形式,对新兴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7年度的管道天然气供气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结论:单位供气定价平均成本为4.49元/m³。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11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冯文超(新兴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叶国标(居民消费者)
李强豪(新兴县人大代表)
伍秋英(新兴县司法局干部)
朱少雄(居民消费者)
赵红(居民消费者)
徐伟长(新兴县城市管理局干部)
曾西洪(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童水凤(新兴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简沃明(居民消费者)
黎树洪(居民消费者)
(二)听证人共3人
梁伙明(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张松坚(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李月香(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