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安徽省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0.35元/立方米。为合理疏导价格调整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理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精神,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我市自2019年6月1日起,将居民用
气价格上调0.31元/立方米。
答:按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国家发改委分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2017、2018年冬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更加凸显了居民气价偏低的状况,因此,国家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安徽省天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555元/立方米,调整为每立方米1.97元。其中2018年理顺0.35元/立方米,剩余0.065元/立方米2019年6月10日后理顺。
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统一上调了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我市拟疏导民用天然气价格,并形成相关方案,鉴于当时省内各市均未出台调整方案,且在今年初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稳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在冬季保供期暂缓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4月9日,省发改委召开全省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要求各地把握时机,稳妥出台。5月16日省发改委来我市督查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并要求各地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方案要在上半年出台。目前合肥、铜陵、芜湖、滁州等地市已出台。
2.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我市销售价格如何调整?
答:我市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每立方米均上调0.31元,第三档价格不作调整,即第一档气价为2.72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3.20元/立方米,第三档3.62元/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调整为3.00元/立方米。
答:在气价调整的同时,为适当减轻采暖炉用户负担,我市完善了阶梯气价制度,较大幅度提高了第二档气量。具体如下:
第一档气量保持不变,仍为每月40立方米(含),第二档气量从每月40—60立方米(含)扩大为40—120立方米(含),第三档用气量为超过第二档用气量部分。
4.民用气价格上调,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答:按照我市居民日常生活户均月用气15立方计算,月均增支4.65元,年增加支出55.8元。
5.对低收入群体有优惠政策吗?
为减轻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家庭影响,本次调价,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力度,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每月免费用气量由3立方米增加到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