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文件规定,乐清中裕燃气虹桥
天然气综合站项目属于核准项目,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文件精神,我局拟核准乐清中裕燃气虹桥天然气综合站项目,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清中裕燃气虹桥天然气综合站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7-330382-45-02-046402-000
三、申报单位:乐清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乐清市胜利塘北部围垦区,疏港公路西北侧,西干河西南侧生态绿地外西南侧。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建
天然气门站一座,接收省网甬台温
天然气管线乐成阀室输送的设计压力6.3MPa天然气,中压管道出站流量2.0万Nm3/h,出站设计压力为0.4Mpa;新建辅助用房一座,建筑面积322.26平方米,消防水池一座,占地面积575平方米;新建管径DN200天然气高压管线约0.5公里,设计压力6.3MPa;新建LNG储气调峰应急气源站一座,作为城市远期储气调峰和应急功能,储存规模2x150立方米,出站能力10000Nm3/h;门卫一座,建筑面积33.4平方米, 灌装间一座,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包括工艺及土建、电气、自控、消防等相关公用配套设施;拟建抢维修中心大楼一座,建筑面积1862.3平方米,包括土建、电气、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3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2.96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695.94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中裕燃气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若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25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地点: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28号窗口
联 系 人:郑罗特
联系电话:61882375
邮 箱:tzk235@163.com
附件:1、天然气综合站总平图
2、《关于同意<乐清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8-2030)的批复》(乐政函〔2019〕5号)
3、《关于同意胜利塘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乐政发函〔2018〕150号):
4、《关于乐清中裕燃气虹桥天然气综合站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浙预审2017330382041)
5、《关于乐清中裕燃气虹桥天然气综合站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浙规选2019-0382015)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