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道天然
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会议室(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5楼)
二、听证会参会人名单
卢 嫣 女 群众
吴吓琴 女 群众
曹而发 男 群众
李爱香 女 群众
李 青 男 群众
林 强 男 群众
林述峰 男 群众
林 颐 男 群众
郑元达 男 群众
陈国泰 男 群众
陈贤平 男 群众
张倩文 女 群众
施宏香 男 祥鑫液化气站站长
郑 云 女 东门社区主任
李 雄 男 如意社区主任
张 青 男 平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天雪 男 省特检院质量高级工程师
陈江璐 女 平潭综合实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科员
吴国华 男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科员
林雪芳 女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科员
杨秀凤 女 平潭县人大代表
陈 锴 男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高扬卿 男 政协平潭县委员会经建委主任
旁听人员:薛翔凯、王胜清、俞建文
三、听证人(3名)
严品华 男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处处长
张 浩 男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处副处长施传强 男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处工作人员
四、听证方案要点
实验区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居民用气价格由原来的统一气价(4.5元/m3)调整为阶梯式定价。
第一阶梯:年
用气量为252(含)m3以下的用量,气价为4.25元/m3;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52-360(含)m3的用量,气价为5.1元/m3;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60方以上的用量,气价为6.375元/m3。
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原来的5.15元/m3调整到5.00元/m3。
五、其它事项
报道和监督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有:平潭时报、平潭网、平潭电视台。
我局还将继续通过电子邮箱(ptwjj77@126.com)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