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发改审批发〔2019〕8号
偏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偏关县晋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4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偏发改发〔20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偏关县晋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4MW
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二、项目编码:2019-140932-44-02-002035
三、建设单位:偏关县晋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忻州市偏关县窑头乡堡子湾村、新关镇马梁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36.62亩,总建筑面积53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安装2台75T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2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化水车间、机修间、干料棚、秸秆收储站、首
换热站、办公楼等设施。同时,在全县十个乡镇和周边县设立十个收储站,配套收集、打捆等设备。
六、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1271.5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自筹。
七、效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八、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项目招标。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偏关县晋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4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忻自然资函[2019]7号)、偏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40932201905001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生物质发电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8]662号)。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否则文件自动失效。核准文件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按国家要求完善相关开工审批手续,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尤其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工建设,在项目选址、设计、建设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做好项目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