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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温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9-05-30    来源:温州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19
05/3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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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道天然气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价格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2019〕200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下调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温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47元。
 
    二、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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