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7月1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管理司副司长吴险峰带队,国家七部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一行8人对我省
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6月30日,督查组一行分别前往西安、杨凌、西咸新区等地,对部分
应急储气储气调峰设施项目、集中供热站,天然气分输站、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站进行现场督查,并与所在地发展改革委、项目业主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7月1日,督查组查阅了供气合同签订、增产增供、互联互通、储气设施建设、调峰能力落实、
煤改气工作以及管道保护等方面资料并在省政府黄楼会议室召开汇报会,省政府夏晓中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厅局,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我委就全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西安市,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分别汇报了车用气保障、上游企业生产供应和资源落实工作进展和有关建议。
吴险峰副司长强调,陕西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总体推进有序。希望陕西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关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加大天然气勘探力度;加强管道保护和运行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建议通过部际协调机制加强与上游油气公司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的精准化管理水平,科学测算陕西省秋冬季“煤改气”需求量,督促中石油、中石化等加大对汾渭平原关中平原铁腕治霾的气源保障力度,在天然气增量分配上予以倾斜、重点支持,适当增加采暖季合同内供应量。
夏晓中副秘书长要求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反馈的整改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相关问题并向督查组报告,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各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积极推进天然气保障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整改和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