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济阳区
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时
地点:锦晨之光酒店7楼会议室(济阳区华阳路97号)
二、听证会内容
(一)完善联动机制的内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要求,对我区2015年12月30日出台的
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1、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
(1)居民。确定联动调整周期及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非居民。确定联动调整周期及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当地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销售价格按非居民用气购气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当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变动幅度未达到一定幅度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其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增减额纳入一下周期累计计算。
2、确定居民及非居民联动公式。
配气价格是制定到户销售价格的基础。配气价格核定后,在企业不发生重大成本变化情况下,保持相对稳定,也就是说,配气价格相当于销售价格中的固定成本,基本维持不变;只有经过再次成本审核后,成本变化较大,才能启动调整程序。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和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济南市配气价格监管规则(试行)》(济发改物价〔2018〕404号)的要求,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
三、城市燃气成本监审结论
经对各燃气企业2016-2018年度配气成本进行监审,我区配气价格为0.59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旁听人员的姓名及职业
1、听证会听证人
张庆军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李 敏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陈 超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2、听证会参加人(21名,按照字母顺序)
卜庆革 社区工作人员 卜小波 经商人员
杜吉民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郭法东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靳同强 企业经理 李 振 企业部门主管
李艳华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刘金龙 企业经理
齐雯雯 企业部门主管 秦建国 社区工作人员
任传强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苏 蒙 经商人员
田贯三 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王 旭 企业工作人员
王协太 企业工作人员 王长江 经商人员
吴爱国 企业经理 吴晓波 企业部门主管
肖培培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张士才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张兴利 行政业务办公人员
3、听证会旁听人(5名,按照字母顺序)
高义秀 自由职业
贺连锋 银行从业人员
李三涛 企业工作人员
李文静 教育行业从业人员
赵海生 企业经理
市民对本次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暨核定配气价格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电话:84218862
邮箱:jyqfgwbgs@jn.shandong.cn
济南市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