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天然气蚌埠—凤阳支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然气蚌埠—凤阳支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蚌埠市淮上区、五河县,滁州市凤阳县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天然气蚌埠—凤阳支线项目长度45.06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线路起自于宿州-蚌埠干线蚌埠北
输气站,沿线途径蚌埠市固镇县、淮上区、五河县、滁州市凤阳县,止于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板桥输气站。沿线设置1座站场(板桥输气站)及2座监视分输阀室。项目总投资2.1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22255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B-办1001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551-62841011
邮箱地址:11440703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