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结合开展的全面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通过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隐患、报告隐患、消除隐患,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充装行为,坚决查处违规充装等行为,全面治理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安全隐患,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严格落实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许可制度,坚决取缔非法充装站。加强获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检查的范围: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及相关单位。
检查的重点:对取得充装许可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能力素质是否满足充装安全工作要求;充装过程是否履行充装前安全检查和登记制度(已实行充装终端信息化控制的以电子信息台账为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气瓶以及报废气瓶、是否充装非法修理改造瓶阀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气瓶数量是否满足许可条件、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制度是否落实等。
严肃查处、坚决取缔无证充装行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等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19〕14号)、《河北省
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冀建城建〔2019〕8号),《关于开展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销售、收缴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城建〔2018〕71号)、《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瓶安全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19〕418号)等文件要求的其他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