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 正文

汕头市发改委关于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9-08-08    来源:汕头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19
08/08
11:28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价格 燃气管道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汕市发改函〔2019〕1136号

    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现就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从4.7元降低到4.4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4.1元降低到3.8元。
 
    二、你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
 
    三、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附件: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

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表
 
自2019年8月1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说明:1.老用户指2006年12月26日前已缴交(含已签订合同)燃气管道建设配套费用的用户,其余为新用户。
 
2.老用户优惠数量继续有效,老用户在优惠数量用满后,按新用户价格执行。
 
3.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实行配气价格管理。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