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函》等文件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制定我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管道天然气价格
1、管道天然气居民配气价格为0.21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47元/立方米;
2、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2.6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3.01元/立方米;
3、管道天然气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4、翔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和白沟大地
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按以上标准执行。
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1、分档气量的确定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300(含)立方米以下;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为301立方米-500(含)立方米;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501立方米以上。
2、分档气价的标准
第一档:每立方米2.68元;
第二档:每立方米2.85元;
第三档:每立方米3.01元。
3、农村
煤改气范围用户和城区壁挂炉采暖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居民第一档气价执行。
4、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以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水平执行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为每立方米2.77元。
三、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价格规定,及时做好衔接服务,确保稳定供应。
四、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8月10日起执行,以往与本通知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水平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