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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将处10万元罚款

日期:2019-08-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国际燃气网

2019
08/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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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油气回收装置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

   2019年3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北京中油晟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与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相连通的地下储油罐没有进行密闭处理。该储油罐中存放着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浓油气和液态汽油,导致大量油气从地下储油罐的呼吸阀阻火帽位置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属于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为。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规定,责令其3日内改正,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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