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清发改价格函﹝2019﹞50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城镇
燃气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19〕30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构建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在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公布有资质
管道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名单;尽快研究清理规范管道燃气企业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制定管道燃气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对燃气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经营范围内工程安装业务或指定利益相关方从事燃气工程安装,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