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遵义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降低
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遵义市实际情况,决定下调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居民天然气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最大降幅达到12.6%。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等企业短途管道运输定调价情况,以及近期气源价格水平等因素,统筹考虑执行此次价格调整。”市发展改革委收费和价格管理科负责人说,此次价格调整本着“逐级梳理、科学测算、同步实施”原则,旨在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确保配气和销售价格实现“双降”。
据了解,自今年9月1日价格调整后,遵义市市级定价区域(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播州区)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由3.4元/立方米下调为2.97元/立方米,第二档由4元/立方米下调为3.50元/立方米,第三档由5.1元/立方米下调为4.46元/立方米,降幅达到了12.6 %。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29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这是今年4月1日以来本年度非居民用气第二次降价,年内累计降幅达到了4.5 %。
“今年10月份,市发展改革委还将组织召开遵义市中心城区天然气
配气价格听证会,进一步督促指导居民天然气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配气和销售价格继续下调。”该负责人说,城镇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意识、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遵义市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