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
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成本监审管理机制,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六盘水市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单位参与成本监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项目
二、引入条件
鉴于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购买服务金额不大,引入单位为全省范围内。
(一)全省范围内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资料须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资质证明、从业人员概况、工作业绩、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等;
(二)熟悉六盘水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在贵州省内从事会计、审计服务业绩良好,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贵州诚信网”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近三年来未承担过与成本监审对象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
(五)近三年来有燃气工程安装费成本监审工作业绩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引入程序
(一)自行从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gzlps.gov.cn)下载《六盘水市燃气工程安装费成本监审引入单位报名表》。
(二)如实填写报名表,于2019年6月20日之前报送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调控科。
(三)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引入第三方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综合考量确定拟引入单位,采用报价加竞谈方式确定引入单位,确定结果挂网公示。
四、引入单位履行的职责
(一)在约定时间内出具符合委托单位工作要求的成本监审报告。
(二)签订保密承诺。
请各单位根据引入条件的要求报名,提供的申报资料详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取消参与资格。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应志坚
联系电话:0858—8261383,18008583025
电子邮箱:1602351013@qq.com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