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自治区发改委印发了《2019-2020年及以后年度蒙西地区
清洁供暖优惠
电价政策》(内发改价字〔2019〕676号),对2017年出台的蒙西地区清洁供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
一是对蒙西地区(含锡林郭勒盟)电采暖用户实行单独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采暖用电分表计量,单独计价。峰谷平时段具体为,峰时段6个小时(9:00-11:00、17:00-21:00)、谷时段9个小时(23:00-次日8:00)、平时段9个小时(8:00-9:00、11:00-17:00、21:00-23:00)。
二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电采暖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峰(平)时段执行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时段输配电价按照峰(平)时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电采暖用户,平时段电价为现行实际对应的销售电价,峰时段
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3元。
三是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的电采暖用户,平时段电价为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