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询“宜川县40万吨
LNG天然气处理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计划在宜川县交里乡白家庄村西侧路南筹建年产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工厂,产品为液化天然气(LNG)。总建设规模为年产40万吨LNG(日处理天然气200×104m3,0℃,0.101325MPa·A),分两期建成。一期规模为年产20万吨LNG,包括1套200×104m3/d的净化装置、1套100×104m3/d的液化装置和1台29000m3LNG低温常压储罐,公辅设施预留二期位置。二期规模为年产20万吨LNG,包括1套100×104m3/d的液化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79526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为30474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项目生产期环境空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锅炉、非正常工况时经火炬放空装置燃烧后排放的废气,无组织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导热油炉、锅炉配设低氮燃烧器,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火炬非正常工况下使用,间断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期定期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非冬季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洒水及绿化,不外排,冬季处理达标后收集于中水调节池(2200m3)、废水收集池(1215 m3)内。中水调节池、废水收集池基础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渗处理,以达到防渗技术要求,防止污水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项目生产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置,循环利用不外排。
(3)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做到100%有效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
(5)报告书针对项目运营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了生态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环境风险可接受。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电子版可在宜川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中心”专栏下载,纸质版可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
五、社会公众意见的有效反馈方式及期限
社会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同时建议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的反馈起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4日。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英旺乡安上村
电话:15709110028
联系人:郭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