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性质
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单位: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东起东昌府区道口铺田锚村中石化输气站,西经拟建冠县闫营门站、拟建冠桑路LNG储配站(含门站),终点为现有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门站(冠县城区武训大道);
4、环评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建设高压输气管道31.33km(东昌府区道口铺田锚村中石化输气站至拟建冠桑路LNG储配站),设计输气能力7.6亿Nm3/a,设计压力为4.0MPa,建设冠桑路LNG储配站(含门站)和闫营门站1座,永久占地面积约40039.5平方米(闫营门站5500m2、LNG储配站34539.5m2),管道埋设过程临时占地约570亩。
6、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闫营门站和冠桑路LNG储配站(含门站)各1座、高压管线31.3km、次高压管线8.4km。管线从道口铺田锚村中石化输气站出口,沿向南穿过济聊高速,再沿济聊高速向西马颊河东侧,然后向南敷设至前景屯村村西,然后向西敷设穿过马颊河,然后敷设至新干二渠,最后沿新干二渠北侧向西敷设至冠桑路LNG储配站(含门站)。出站后的次高压管道在梁辛庄村和赵辛庄村中间向西敷设穿过333省道沿振兴路在向西敷设至S260,在沿S260向北敷设至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投产门站。
冠桑路LNG储配站除具有天然气门站功能,还建设LNG储罐两处,利用低温槽车运来的LNG,将液化气暂存、气化,通过
天然气管网由输配管网送往下游用户。
7、建设投资:总投资12137.1万元。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污染因素:(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等;(2)施工废气主要为自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流动的交通噪声;(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工程弃土、工程弃渣和施工废料等;(5)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生态影响。
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在停车场、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水首先循环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的场地洒水。(2)施工期生活废水尽可能依托附近农户现有的厕所,并加强管理,不要将施工作业场地内的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水体;(3)清管试压废水过滤后可重复使用,外排部分经罐车运往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4)及时清除洒落在场地进出口及附近路段的尘土并清洗路面,减少扬尘产生。(5)运输、施工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6)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时间和多机械同步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噪声源要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7)经过敏感区域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若是工程需要必须在晚上施工,要上报地方环保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且预先公告当地居民以求得谅解。(8)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理;废弃泥浆集中在泥浆池内,自然干化后覆土掩埋恢复种植;工程弃土、弃渣用于回填沿线乡村公路路基、农田中的田埂;施工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9)管道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对沿线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合理规划设计,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少建和不建施工便道。
2、运营期
污染因素:(1)站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门站天然气过滤废水和采暖锅炉循环水排污废水;(2)天然气锅炉烟气,LNG储配站装卸作业、储配站和门站设备检修或超压时的少量天然气放散、管阀泄漏产生的天然气无组织排放;(3)站场工艺设备噪声、非正常工况时天然气放散气流噪声;(4)天然气过滤产生的杂质和定期更换的废滤网、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1)场站过滤废水、生活废水和锅炉循环水排污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绿化及道路洒水不排放;(2)锅炉燃用天然气,烟气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天然气放散由放散管高空排放;(3)站场配套设备将采取隔音、消音、吸音、防震等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过滤废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废滤网外售综合利用。
3、环境风险管理:LNG储配站、闫营门站和输气管道将严格按国家的安全要求做足安全防护措施;LNG储配站和门站设备增设安全防护装置;管道按安全防护级别加厚和增强管壁的强度和防腐性能;管道设置泄漏自动监测仪器监测管道中天然气的可能泄漏事故;站场设置集散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即迅速关闭制止泄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由于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函以及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在冠洲燃气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经理
3、电 话:13969535523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326号
3、联系人:王工
4、联系电话:15095004526
5、邮编:253034
6、E-mail:zhxy2006@163.com
公示发布单位: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