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11月4日至8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薛剑光带队,应急部执法局相关人员参与的第8抽查指导组,对陕西省陆上石油
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执法抽查指导。省应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永刚陪同检查。
在为期一周的抽查指导工作中,抽查指导组听取了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单位的工作汇报,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的模式,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双50-39H2气井钻井现场、*采气厂中四集气站及气井生产现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采气厂延884-4气井试井等现场进行了执法,并反馈了检查意见及建议。
抽查指导组认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强化
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全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在基层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对企业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抽查指导组检查情况看,所查的油气开采企业均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落实“三同时”制度,配备安装防喷器、节流管汇及相关监测、报警装置,能及时监测校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