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降低贵阳市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居民生活用气配气和销售价格听证会,13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定价方案进行讨论,一致赞成降价方案,并就阶梯气量和联动机制的设置、统筹推进省级定价以外区域的配气价格监管和降价工作、燃气经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等提出建议。
城镇燃气配送关系民生福祉。根据《贵州省城镇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原则,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省级定价区域居民生活用气配气和销售价格降价方案。《方案》明确拟于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居民生活用气配气价格由0.94元/立方米下调为0.82元/立方米,单位降价额0.12元/立方米,降幅12.8%。拟同步下调销售价格,第一、二、三级阶梯价格分别由2.63元/立方米、3.10元/立方米、3.88元/立方米下调为2.51元/立方米、2.96元/立方米、3.70元/立方米,降幅4.6%。居民阶梯气量和比价关系均保持不变。这将是自今年9月1日以来,省级区域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连续两次下调,累计降幅将达17.7%,将每年为居民家庭减轻用气负担1.45亿元。《方案》还明确,拟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实施的免费气量由60立方米/年·户调增为72立方米/年·户,每年平均可为每户低收入家庭减少燃气支出180元,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优惠力度。
据测算,本次降价后,贵阳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的排位将由第一次降价前的第9位大幅下降至第22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新兴通气省份则处于最低水平。省级定价区域供气量约占全省管道天然气供气量的49%,该区域天然气价格的进一步下调将对其他通气城市的天然气价格监管工作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听证会上,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按照要求,我省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市州的十余个城市已陆续公布配气价格,并同步降低销售价格。届时,全省非
居民用气价格也将按程序同步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