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燃气运行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案件,暂扣气瓶11只,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月9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民和县巴州镇进行燃气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时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民和县巴州地区非法储藏、经营石油液化气。根据举报,该局执法人员对民和县巴二村高某非法储藏石油液化气的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高某家中简易棚内擅自储藏石油液化气15公斤装气瓶6只、50公斤装石油液化气瓶5只, 11只气瓶内都有盛装石油液化气,石油液化气总量340公斤,运输石油液化气的厢式货车一辆。高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执法人员当场对所有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暂扣,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此次行动及时排除了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颗定时“炸弹”,对当地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下一步该局将以更强的责任、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好燃气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规范当地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