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燃气发布公告,2020年5月12日,公司与华润集团全资附属华润集团(燃气)有限公司(“卖方”)及配售代理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同意担任卖方(排除所有其他人士)的代理,按每股40.81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或倘未能成功配售,则由其自行购买)卖方所拥有合共9000万股配售股份。
将由配售代理配售的股份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05%及经认购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3.89%。根据该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向卖方按认购价配发及发行9000万股认购股份,相等于配售股份数目。配售价40.81港元较最后交易日收市价43.95港元折让约7.14%。
经扣除专业费用及实付费用后,认购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36.7亿港元。公司拟将认购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在中国收购更多下游城市燃气分销业务及补充公司一般营运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