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指出,要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保障能源安全,提升能源储备能力。这都为进一步聚焦储备安全核心职能,加强能源储备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国际形势日益严峻复杂,中美战略博弈日趋加剧,我国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持续走高,能源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针对设施建设滞后、储备规模偏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尽快强弱项补短板,多措并举提升能源储备能力,不断强化国家能源储备“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加强设施建设 掌握战略主动
近年来,我国石油储备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供不足需,存在建设周期长、短板瓶颈多、使用不充分等问题。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和市场需求下滑叠加影响。
近几个月来,全球石油供过于求,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为扩大石油储备规模创造了绝佳机遇,凸显了石油储备设施的稀缺性。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必须坚持设施“建”“用”两手抓,既要强化建设,又要注重效能发挥。
首先,要做好超前规划。受国内资源禀赋和生产能力限制,我国对进口油气高度依赖的格局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需要建设相当规模的能源储备能力。因此,必须提前周密谋划,既要立足当前,为扩大储备规模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也要着眼长远,为充分发挥储备“稳定器”作用提供富余库容支撑。应在已批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能源储备“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储备布局,加大储备规模,实现成品油储备管网化,充分发挥储备在稳定市场中安全高效的作用。
其次,要加大推进力度。前几年,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和国家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受用地、环境等各种因素制约,无法按期完成建设目标,影响了石油储备规模扩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以来,把石油储备设施建设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相比储备需求而言,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应进一步加大石油储备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多向协调机制,在土地使用、征地拆迁、财税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再次,要用活剩余库容。在提高石油储备能力的同时,保有一定的剩余储备库容,是外抓低价增储机遇、内保供需平衡的需要。利用剩余库容资源,既可以增加收储、扩大储备规模,也可参照这次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临时储存周转支持的成功实践,利用剩余库容帮助企业化解“涨库憋停”难题,缓解供需失衡风险。同时,还可以利用国家石油储备剩余库容为区域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提供交割库服务,提高国家储备的资产利用率。
扩大储备规模 增强应急实力
当前,我国石油战略储备总体规模仍然偏低,即使加上企业石油储备或库存,与国际能源署规定的90天目标和发达国家实际石油储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天然气尚未建立国家储备,企业现有调峰规模仍不足国内天然气消费量的5%,远低于欧美15%-20%的水平,抵御供给中断风险能力严重不足。因此,必须着眼最坏情况,扩大能源储备规模,完善储备品类,切实增强防范风险实力。
一是要抓住机遇扩大政府储备规模。我国作为世界石油第二大消费国和第一大进口国,从2003年开始建设政府储备,现已达到一定规模,但与美国、日本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扩大石油储备规模,当务之急是要扩大政府储备规模。在加快石油储备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建成即储、择机收储的原则,抓住国际油价回落有利时机,加紧充实国家石油储备,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此外,要积极推动建立地方石油储备,形成中央与地方互为支撑的政府储备体系。
二是要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立法先行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法国、德国、日本等均通过立法对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企业义务储备以及信息统计发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建立和规范石油储备提供了有力保证。鉴于此,我国应加强石油储备法制建设顶层设计,加快出台《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尽快建立企业石油库存信息报送共享机制和储备信息统计发布机制,统一数据口径,为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提供法律支撑和决策依据。
三是要尽快推动建立国家天然气储备。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且进口来源集中,存在供应中断风险。2017年我国北方地区发生了大面积“气荒”,教训十分深刻。在欧洲,受俄乌“斗气”影响,天然气供应随时面临“断气”风险,法、德等国家均采取了增加储备等措施来应对断供风险。为防范我国天然气供应风险,在强化企业调峰的同时,按照总书记关于科学调整储备品类的要求,应把天然气作为能源储备的一大类,加快推动建立国家天然气储备。
健全体制机制 提高运行效率
2018年,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原隶属于不同部门的国家原油和成品油储备职能调整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为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能源储备体制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决策效率不高、收储动用及轮换机制不完善、储备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应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和储备效能。
首先,要建立统一的决策机制。目前,国家原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备管理计划制定分散在多个部门,多头领导、职能交叉的问题较为突出,不仅协调难度大、政策决策滞后,也不利于应对急需和把握时机。应根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的改革精神,对国家能源储备计划决策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储备运作联动,提高储备管理效能。
其次,要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目前,国家原油和成品油储备收储、动用及轮换,均实行计划管理,采取一事一报的审批模式,严格按照计划指令组织开展相关运作。建议借鉴美国、日本等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推动建立市场化收储轮换机制。原油储备收储轮换可采取实物轮换方式,进而实现储备原油保值、增值;成品油储备收储轮换可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逐步突破“指定时间”“指定价格”等限制,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再次,要确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目前,我国石油储备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方式解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储备资金投入不足、不及时的问题。我国可在强化现有储备资金保障机制的同时,学习借鉴国外做法,研究设立专门储备基金,或将部分外汇储备作为储备资金,既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也可实现资金快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