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防止相关事故发生,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等5部门和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凉市监发〔2020〕189号)的要求,切实推动解决“‘黑户瓶’装‘黑煤气’,安全管理成难题”的问题,开展了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11月3日,市局组织辖区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单位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充装单位弄清本单位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严控充装前后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严格超期气瓶定期检验送检或报废情况;监督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气瓶的检验流程和检验质量,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气瓶和应报废气瓶去功能化处理,杜绝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继续使用。本次专项整治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百日行动和落实汛期安全监管要求,对辖区所有的充装、检验单位进行了多次全覆盖检查,排查了气瓶充装、检验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2020年12月3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股与安宁所监管人员在山川气瓶检验站,现场监督销毁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应报废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瓶,本次共监督销毁气瓶40余只。 截止2020年12月初,西昌市已办理使用登记液化石油气瓶数量68690只,查处超期未检气瓶26只,去功能化处理气瓶3062只。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气瓶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把气瓶充装、检验、使用环节,实现气瓶安全闭环管理,确保液化石油气瓶和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