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太原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我市城区2020-2021年度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具体调整价格为:太原市城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65元/立方米;集中供热和区域供居民用热的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45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可在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原则,适当下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执行时间为太原市采暖季,即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采暖季供气结束后,由企业按实际发生量和实际价格重新核定,多退少补。
原文如下:
关于我市城区2020-2021年度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