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2021年3月1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5 年。
规划中关于天然气方面的主要内容有:
“十三五”期间,天然气基础设施逐步增强。截至 2020 年,全省管输天然气上游气源有西一线、西二线、川气东送、春晓气、丽水 气、浙江 LNG、新奥舟山LNG 和新疆煤制气 8 大气源。全省已建成天然气管道 3543 公里,除部分山区县和海岛县外,天然气管道基本实现“县县通”。浙江 LNG 接收站二期 2020 年建成投产;新奥舟山 LNG 接收站一期 2018 年成功接卸第 一船气,二期工程 2019 年开工,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温 州 LNG 接收站 2018 年 9 月开工,计划 2023 年建成投产。
“十四五”发展目标:
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13%左右。全省城镇人口天然气管道气化率达到60%左右。天然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达到350亿立方米以上,计入浙江省的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19.5亿标方,宁波舟山LNG接收中心建成项目接收能力达到2300万吨,舟山、宁波、 温州三大LNG外输通道建成,完成与国家天然气管网对接,实现双向输送。
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大幅增加气电发电利用小时数。完善气电协调运行机制,研究探索气电运营新模式。增加气电发电小时数,优化天然气机组运行方式。适时调整天然气发电价格政策,鼓励高效机组参与电力改革。支持气电机组参加天然气代输试点并逐步完成上下游直接交易,争取低价气源,有序提高天然气发电利用水平。鼓励在新建 LNG 接收站周边配套建设高效气电项目,支持气电企业直接海外采购气源。
二、积极发展工业用气。在集中用热需求相对集中且增长较快的地区,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代替煤炭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大型石化项目用天然气替代部分煤炭消费,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炼化一体化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放水平,确保达成高能效、低排放目标,进一步放开天然气制氢等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用气需求。在能耗水平较高的建材、纺织等行业,积极争取采用天然气满足新增用能需求。
三、提高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积极布局建设城乡天然气管网,不断提高管网覆盖率,大力培育用户市场。在天然气利用较为成熟的地区,积极推行“镇镇通”,逐步实施“村村通”。在天然气利用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建设城镇配气管道,扩大管道燃气供应范围。在管输天然气暂未通达地区,因地制宜,采用 LNG 储罐气化供应,培育管道天然气市场,扩大天然气利用。
四、构建天然气全产业链。加快延伸发展 LNG 冷能利用、LNG 加注、天然气制氢、天然气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天然气全产业链。重点推进 LNG 冷能资源梯级利用,推广 LNG 冷能空 分利用,探索建立国际低温物流中心,探索发展冷能发电项目。扩大天然气原料用气利用,发展天然气制氢,延伸发展氢燃料电池和相关产业,增强天然气利用的多样性与经济性。
五、天然气资源供应和储备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全省天然气资源供应量达到 350 亿方以上,统筹储气能力达到 19.5 亿标方,形成海陆并举、四方来气、储用平衡的安全保供资源格局。
六、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尽快完成浙江省天然气管网规划修编,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进程。以宁波、舟山、温州三大 LNG 接收站集中区域外输通道建设为核心,形成“国网纵横输送、省内多环配送、省际互联互通”的天然气管网布局。
七、加快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推进管网公平开放。稳步推进管网独立、管销分离改革。扩大上下游直接交易范围,逐步建立向所有第三方公平开放的输气网络。加快城镇燃气扁平化和规模化改革。消除天然气转输不合理中间环节,建立和完善“省网-城燃企业(电厂等直供 大用户)—终端用户”的供气格局。推动供气环节扁平化改革方案尽快落实。强化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鼓励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增强供气、安全和服务能力,保障用户权益。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购气价格由市场形成,中间管输价格由 政府监管,终端销售价格按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的气价新机制。通过逐步推动城燃企业、电厂等用户自主采购,建立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推进购气和用气价格市场化。加强输配环节成本监审,完善输配气价的定价方式;对民生用气实行最高现价或申请政府补贴气。探索研究 LNG 价格调节机制,稳定LNG 价格,保障天然气行业稳定有序发展。逐步完善天然气交易平台。加快发展天然气交易板块,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和交易功能,建立履约保证、违约追责等保障机制。积极引进有影响力的贸易商,扩大交易规模和交易品种。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合作长三角油气交易平台,共建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推动大宗商品期现市场联动。
原文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