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临城新城区及产业园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汽车加气站、储配站建设项目(临江市城区中压燃气管道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LYZB-2021-022
项目名称: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临城新城区及产业园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汽车加气站、储配站建设项目(临江市城区中压燃气管道二期工程)
预算金额:1709.11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9.11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JLLYZB-2021-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临城新城区及产业园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汽车加气站、储配站建设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8】1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林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临城新城区及产业园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及汽车加气站、储配站建设项目(临江市城区中压燃气管道二期工程);
2.2 标段划分:唯一标段;
2.3 建设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临江市城区中压燃气管道二期工程约20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临江市大湖街道;
2.5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已落实;
2.8 招标控制价:1709.11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含PE)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4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和【吉建办(2018)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3.5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需要牵头单位录入信息;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资料;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函;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函及相关网站截图);
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法定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
联合体协议书(如是)。
注:以上证件实行电子证书的,原件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长春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林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临江市新市街道锦江花园东门燃气公司
联 系 人:庞建华
电 话:187*****3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万豪世纪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丁经理
电话:177*****56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临江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9-5222411邮箱:ljjsjjgk@163.com地址:吉林省临江市临江大街296号邮编:134600
2021年3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 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江市林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临江市新市街道锦江花园东门燃气公司
联系方式:庞建华18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万豪世纪广场A座14层
联系方式:丁经理 17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电 话: 177*****560